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》是国务院在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,昨天(2010年1月1日)起施行。在政策实施前一天,深圳出现了史无前例退保潮,网上出现一翻热议,一辉心血来潮也说几句。
这一政策的出台,太多人关心,说不是的网友大多是不了解社保政策、不了解国情的。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中国社会保障政策一大进步,势在必行,虽然出台急了些,但这已是刻不容缓了,这是全民参保必要前提条件,否则在深圳、东莞打工的就得不到更好的养老保障了。其实一开始就不应该有退保,养老保险一参加了就不应退,只要记录了参保历史记录,不管在哪工作,相信国家肯定会给一份养老保障。
在政策出来前退保的他们,迟早会后悔的,因为养老保险是积累的,只要积累满15年以上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了(当然不久的未来全民参保后会没有15年的界线了,只要你是中国公民都会有一份养老保险待遇);再说,新政策要求转移的钱要比退保的钱多。
当然话又说回来,社会保险在全国各地发展的确太不平衡了,说是可以全国转移,做起来又谈可容易呢!在一些没有社保或参保意识不强的地区,又如何接受转移?不过相信一点,在珠三角经济发展的前沿,特别在深圳、东莞社保发展非常成熟了,信息化程度高,肯定会保存好外来工的参保数据的,等条件成熟后就可以转移了。
一个完善国家政策不可能一下子写出来的,只能让历史不断地完善。下面是一辉几年前在东莞拍的片,是退保排队,就让这片记录一辉曾经目睹的历史吧。